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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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条例
作者: 呼伦贝尔站 更新时间: 2015-03-26

1、每位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注意自身安全:分析化验工作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和其他防护用品。工作中严禁用嘴、鼻、手直接接触试剂,切忌用嘴代替吸耳球吸取试剂溶液。

3、安全使用仪器设备: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严禁违规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登记报告。

4、安全使用药品:一切试剂药品要有内容齐全的标签,易燃、易爆、强腐蚀药剂,按类分档保存,不与常规药剂混放;剧毒药品,贵重药品和材料,专人专柜保存。开启易挥发试剂瓶盖时,必须戴胶皮手套,瓶体不得剧烈摇动,瓶口不得对准自己或他人,室温高时应先在冰水中浸泡,以避免开启时气体冲出伤人。

5、安全使用通风橱:防止毒气散溢通风橱的排风系统必须有效可靠,定期检查。凡影响人体健康的操作(如产生有害气体、烟雾,异味等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随时排风;启用、配制易挥发、腐蚀性强、有毒物质必须戴胶皮手套,并在通风橱中进行。

6、安全用电:用电线路规范化,不准私拉乱接,擅自改动线路;严禁超负荷用电;及时检修电路开关,保证开关灵活;使用电器动力前,应检查开关、电机、设备各部分是否安置妥当,工作结束时切断电源。发现线路不通和漏电,必须及时报修,严禁继续带电工作和维修;实验室内的所有电器设备不得私自搬动及改装;每天下班时,对经常使用的电器必须进行检查。

7、安全用水:水龙头、尤其是易忘的冷凝水龙头随用随关,下班时重点检查一次;禁止在实验室水槽和下水道排放强腐蚀和剧毒废液;发现管道漏水,破裂等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和报修。

8、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根据实验室特点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并放在有醒目标志的地方,工作人员应掌握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的方法,并定期检查。注意通风、防火;离开实验时应注意检查仪器设备,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闭窗户,锁好门。

9、实行安全责任制: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到入,最后离开者做好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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