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站点介绍
运行服务条例
作者: 呼伦贝尔站 更新时间: 2015-01-16
 

第一章    总则

一、   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站(以下称呼伦贝尔实验站)依托单位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实验站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基于草甸草原生态系统长期野外观测、基础/应用基础研究、新技术创新、综合技术组装集成和应用示范,培养高水平的科技人才。

二、   呼伦贝尔实验站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草原生态系统长期动态观测、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生物多样性时空格局、草地生产和环境信息动态监测、草地生态系统管理、草地改良与现代草业发展等,为植被生态学与草业科学的发展提供科学支持和技术储备。

三、   呼伦贝尔实验站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按照国家规范组织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建成能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野外实验中心和学术活动中心。

四、   按新的运行和管理机制,把呼伦贝尔站建设成特色鲜明、重点突出、能够承担草地生态学和草业科学重大基础研究课题、发展新学科和培养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基地。

五、        呼伦贝尔实验站面向国内外开放,积极吸国内外同行专家、学者以及年轻优秀人才来站工作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实行人员的流动和竞争上岗。

第二章  实验站组织管理

一、  实验站站长实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提名,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实验站站长全权负责实验站的工作。任职期间连续外出超过半年以上者,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指定代理站长或任命新的站长。实验站站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名副站长和学术秘书,由单位聘任。

二、  实验站设有国内、外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会人数一般为1315人,由所在单位报请主管部门聘任。学术委员会任期与站长同期。学术委员会应由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相关专家和有关管理人员组成,总人数中本实验站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应尽可能吸收外部门和相关学科的科学家参加;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均由单位聘任,报院科技管理局和有关人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届需换聘三分之一以上人员,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三、  实验站由正、副站长、学术秘书组成站务委员会。

四、  实验站的研究系统及技术支持系统学术带头人由站务委员会任命。

五、  实验站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实验站应有相对稳定、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的科研队伍,按课题组管理。实验站实行固定研究人员和客座研究人员编制相结合的人事制度,固定人员编制总数不超过人数的40%。实验站应逐步建设成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

六、  实验站设青年访问学者工作站,吸收和培养优秀青年科学家。工作站人数为510名。加强和重视研究生的培养,确保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或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博士后流动站,也可与有关高校联合招收研究生。

七、  加强与其他实验站之间的联合。促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培育和发展,不断形成新的优势学科和优势领域,增强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竞争能力。

第三章  实验站运行管理

一、   实验站站长和副站长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实验站的科学观测、研究、设备建设,重大学术活动,国内、外学术交流,人员聘任,财务开支,大中型仪器设备购置及日常行政管理领导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组织,实施有关方面工作。

二、   实验站学术委员会负责确定实验站的研究方向、任务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评审确定研究和开放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组织论文答辩及成果评价。学术委员会每年召开例会一次,其主要责任是:

l  确定实验站的科研方向,审定课题申请指南;

l  评审研究课题,决定资助项目与经费;

l  重大科研成果的推荐;

l  审议及确定实验站重大学术活动;

l  积极建议重大项目的申请。

三、   站务委员会负责实验站的业务领导及运作,由实验站站长或副站长每个月召开一次站务会议或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具体负责:

l  如何贯彻学术委员会意见的措施

l  落实开放课题的实施;

l  决定管理政策和措施;

l  实验站人员的聘任,考核

l  国内外专家来实验站工作的聘请;

四、   各学术带头人的主要职责是:

l  主持某一专业范围的工作交流讨论;

l  审核实验站观测数据质量;

l  考虑所负责的业务工作发展设想及构思;

l  解决科研、业务运作中的问题,创造条件,保证科研业务工作的正常运作;

l  为实验站的建设及发展积极提出建议并提交站务会议中讨论解决。

五、   站务委员会负责实验站日常运行的行政、财务、人事、业务等各项事务包括

l  实验站财务、人事与后勤管理

l  实验站观测数据管理

l  样品管理

l  档案和资料管理

l  仪器设备管理

六、   实验站每年举行一次学术年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组织专家作主题报告会,进行开放课题的学术交流。年会期间,举行学术委员会会议,听取上年度开放课题的进展,审批本年度开放课题的申请,客座人员应聘申请,审议站长的工作报告。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开展某些学术性的评选活动。

七、   实验站每年十一月向国内、外发布“研究课题指南”“客座人员应聘指南”,每年一月公布评审结果。

八、   实验站人员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的开放和流动管理模式,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通过逐次年度考核,实施长期聘任制,保持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

九、   加强档案管理,站务委员会组织负责文书与技术档案,逐步建立资料完备、查询使用方便的文书及技术档案系统。实验站科研人员有责任将在科研工作各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副本送交课题组长,实验站予以保存归档。

十、   实验站对大型仪器及设备有专人管理,制定有关操作使用规范和管理条例,并有仪器使用记录的档案。

十一、    实验站工作人员要遵守有关安全和保密纪律,确保实验站安全运行及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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