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站点介绍
档案管理规定
作者: 呼伦贝尔站 更新时间: 2015-03-26

1、有关仪器、设备、资料、数据,均要建立健全技术档案。

2、档案资料必须保证其准确性,每一项档案都必须要准确无误的原始信息,真实记录当时的科研实际情况。

3、归档的案卷必须填写案卷目录,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正楷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面要整洁,不得涂改。

4、有关仪器设备的档案包括:

(1)采购计划的调查资料,包括同类产品的说明书、价格表等;

(2)订货合同,保险凭证,发票副本;

(3)装箱单与合同订购数的复核记录;

(4)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及校验单;

(5)说明书、线路图及技术资料;

(6)安装、调试及验收中的记录、报告及总结;

(7)使用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办法,事故处理办法等;

(8)工作日记,包括使用及维修等记录;

(9)修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故障报告,故障分析,修理计划,更换零件记录及实验室报告,事故处理意见等;

(10)标定检验记录

5、实验数据的档案主要包括原始记录表格的内容、观测与提交时间、提交人、审核人。

6、为了维护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必须将有价值的资料及时归档并复印保存。所有技术档案和数据资料均不外借

版权所有: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 京ICP备05002838号-58
Email: hlg@cern.ac.cn TEL:010-82109629 技术支持:国家生态科学数据中心 • 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